課程報導/M. Y. 2021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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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兩個比帥的老頭就是本週主角:德希達與李維史陀,不過1960年代時他們都還正當盛年。 |
一、如何進入德希達的〈人文科學論述中的結構、符號與遊戲〉?
第六周的講座談論《書寫與差異》的第十章〈人文科學論述中的結構、符號與遊戲〉。書中的文章陸續寫於結構主義興盛的1960年代,德希達重新考量結構主義對人文科學所下的知識預設,以及其所描繪的人類圖像。
在推進結構主義的思考方法與知識系統方面,我們通常以為李維史陀(Claude Lévi-Strauss, 1908-2009)乃是該理論思潮的集大成者。但有趣的是,在《書寫與差異》這一章節中,德希達透過不斷與李維史陀進行對話,同時批判性反省當時人文科學的認識範疇(如事件、結構性、中心、知識型),他並非單純的批判李維史陀,反而認為李維史陀某個意義上超出與終結了結構主義界線,我們甚至可以說李維史陀開啟了後結構主義思考的契機。因此在閱讀這一章節之前,我們得先釐清結構主義對人類文化的理解方式為何,以及在這個脈絡中所擘劃的知識生產方法又為何。
又仁老師以「圖騰分類」與「座標幾何」來說明李維史陀結構人類學的思考方針,再以傅柯《詞與物:人文科學的考古學》(1966)說明德希達寫作這篇文章時的時代背景,最後拉出德希達在這篇章所要討論的關鍵:李維史陀為現存的人文學科限制所提出的對結構、符號與遊戲的另類詮釋方案如何與傳統方案有所不同又意外重複某些相似問題。
作為最後一週課程,又仁老師也為德希達整部著作釐定解構的任務、教育與警惕:任何一種知識系統的建立與進入歷史的方法都無法是以某一方取代另外一方,歷史的脈絡與知識結構的框架無法完全還原為二者,我們必須警戒各種脈絡總是不只存在一種脈絡,同時也沒有一種脈絡即能統攝全部脈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