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期讀書會【被誤讀的哲學家】第四週課程報導

課程報導 2020年1月10日


Locke作為經驗主義的代表者,他的思想無論在知識論、倫理學或是法政哲學領域中,對後世都有一定的啟發。這位哲學家直到45歲才真正下定決心走上思想之路,他傳世的著作:《人類理解論》、《政府論》以及《論寬容》更是直到57歲時才出版,我們這個禮拜的讀書會內容,便是針對這幾本著作的重要觀點作介紹,並說明當中的聯結關係。




不同於原書作者Gottlieb的論述順序,這個禮拜的讀書會自《人類理解論》談起,Locke曾經描述了這本著作的書寫契機是一場始於激烈爭論、但最終卻不知所措的聚會,這場聚會促使Locke想到:在探問自然之前,顯然我們有必要先檢視自己的認識能力,知道自身的潛力和界線所在。敏感的讀者看到這裡,或許會聯想到康德所言的「批判」不也是這麼一回事嗎?


對Locke來說,人類的認識能力和界線與其自身的經驗感知能力有很大的關聯性,這個想法在相當程度上受到哲學家Gassendi的影響,但又和後者的觀點不盡相同,因為除了「感覺」(sensation,也有人譯作:「感知」) 之外,Locke認為人還擁有「反省」(reflection,也有人譯作「反思」) 的能力,前者雖是被動的,後者卻能主動觀察前者感知到的內容以及省思自身的心智活動。


「感覺」加上「反省」會將「簡單概念」組合成「複雜概念」,二者構成我們的整體知識內容,在這個脈絡下,我們會發現,在過去哲學思考中所說的「實體」,既不可能由感覺、也不可能由反省得致,因此所謂的「實體」對Locke來說,其實就只是一個「被我們所命名的觀念的集合體」,他於是進一步以「初性」(primary quality) 和「次性」(secondary quality) 的區別,來代替過往的「實體」和「屬性」的區別,說明前者是事物既有的特質,而後者是事物對應於感官者的可感性質。這套知識論的思想體系發展下來,至少說明了兩件事:


  1. 以經驗作為我們知識的主要來源及檢證基礎,不意謂人類的心智活動因此總是處於被動,就此而言,作者Gottlieb強調,Locke絕非所謂的「聯結論」(associationism) 支持者。
  2. 與前述相關,故而所謂的白板 (tabula rasa) 說,至多是反駁了理性主義者人擁有「天賦觀念」(innate ideas) 的立場,卻從未否定人具有得致這些觀念的能力。


人類的理性認識能力不僅發揮在對自然世界的認識上,也是我們參與社會活動以及思考道德及宗教議題的基礎,因此看似是三部不同的著作,但其實當中也其聯結性。所以同樣地,我們也不能單純將《政府論》以及《論寬容》視為兩部各自獨立的著作,事實上,對Locke來說,宗教上的寬容政策涉及的,正是政治上不同的宗教團體能夠擁有的政治權利的界線,所以我們會發現,Locke所言的「寬容」,並非指所有宗教的信徒都能在政治上擁有同等的權利,甚至無神論者的政治權利在他看來應該是要被排除的;他所說的「寬容」,毋寧更是「我們不能強迫拯救他人,人們必須用良知決定要不要被拯救。」這一點,顯然貫徹了哲學家C. S. Perice對他知識論體系終極目標的理解:「人們必須自己獨立思考。」


讀書會中,也討論到了Locke的契約概念。作者提到自希臘時期以來,有兩個與社會契約論的發展相關的走向:一是關注在人民的協議構成統治正當性基礎這件事上,二則是聚焦於人民與統治者之間的信賴關係,Locke綜合這兩者,走了第三條路,強調契約的簽訂是一種交付信託的作為,統治者或政府既是作為人民政治權利的受託人,「反抗」就成為人民在遇到暴政這種急難狀態時的正當權利。


讀書會最後,大家針對該週的閱讀內容做了一些討論,比方說:歷史上這些哲學家們所說的「契約」究竟是一項歷史事實,或是理性預設呢?此外,就像Hume提到的,契約也有世代正義的問題,如同在我們的時代中所面臨的年金改革,也隱含了這樣的問題,對此,我們可以如何看待、甚至解決?又例如Locke對勞動力與私有財產的討論讀來不見得合理,甚至在殖民地問題上也顯現其歧視,但作者卻指出Locke的私有財產論在歷史脈絡中的政治光譜偏向左派,這又可以帶給我們何種啟發呢?討論未必能有具體答案,但思考這些問題,或許讓我們大家都往解答的方向又更走近了一步。


#寬容 #獨立思考 #契約 #世代正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