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期讀書會【跟著帕瑪了解詮釋學】第六週課程報導

理解歷史的客觀性問題

課程報導 / 旻螢 2019年11月6日


帕瑪《詮釋學》讀書會來到最後一周,本周主題要談「理解歷史的客觀性詮釋」,核心問題即是:「如何了解與詮釋歷史?」,我們可以聲稱說出一種「客觀的歷史詮釋嗎?」為了回應這個問題,育兆老師先帶我們回到海德格提出的概念「理解的前結構」,它指的是人們掌握與理解事物所必須憑藉的背景、觀點與概念框架。因此,理解是建立在過去的積澱上,「沒有無預設的理解與詮釋」,任何的理解與詮釋都是在對於事物的一整套預設的基礎上進行的。


在海德格「理解的前結構」的這個基礎上,高達美進一步主張:「沒有與當前詮釋者無關的純粹對於歷史的理解。」換言之:我們無法與現在切斷分離而理解過去或歷史;只有「立足於現在的某個意識」,歷史才能被看待與被理解,無法從過去的眼光看過去。


高達美因此不同意史學家蘭克(Ranke)提出的「批判歷史意識」。蘭克認為可以以一種科學的方法追溯歷史,獲取歷史的客觀性知識,方法就是史學家不在歷史事件中灌注個人情感,而是進入歷史脈絡中,不以古非今,以今非古;換言之,蘭克認為歷史學家可以避免個人的理解框架達致客觀的歷史意識,而這正是高達美批判蘭克對於歷史的理解路徑──高達美認為歷史是無法透過這種科學、客觀與看似開放心態的方式獲得,因為理解與詮釋的基礎,就建立上述理解的前結構之上,這是歷史詮釋之所以可能的條件。


如此回到詮釋歷史的提問,人們是否可以聲稱一種客觀的歷史詮釋?我們或可說,如果「客觀的歷史詮釋」指的是全然排除詮釋者的前見而得到的客觀知識,那麼答案就是否定的。由於各時代詮釋者有不同的前見、他們在解釋、理解的同時就與(廣義的)文本一同產生了不同的意義,這就是高達美所謂的「應用」。理解與詮釋與其說是詮釋者所掌控的行動,不如說是使自己適合於文本,聆聽文本所說出的意義或真理。這就是帕瑪指出,海德格在「讓事物如其所是向我們呈現」意義上的「客觀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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