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期讀書會【跟著帕瑪了解詮釋學】第一週課程報導

課程報導 / Nish 2019年9月2日


為期六週的「跟著帕瑪了解詮釋學」讀書會在今日展開序幕。



讀書會一開始,育兆老師簡介了作者Richard E. Palmer的生平,以及《詮釋學》這本書的成書背景,提到Palmer在寫這本書時,雖然還不到四十歲,但已能充分掌握詮釋學發展的歷史以及同時代學者的著述和觀點,這是一件很不容易的事。而為了更詳盡說明這一點,育兆老師提到,他不久前也發表了一篇名為〈通往詮釋學的一條途徑—評帕瑪的《詮釋學》〉的書評,有興趣的學員或讀者,將能在當中得到更詳盡的訊息。


緊接著,進入到今天討論的主題:「詮釋學的意義」。這個主題涉及的內容主要集中在《詮釋學》的第二章及第三章。概略地說,這兩個章節對詮釋學在歷史中的發展歷程以及涉及的若干概念做了簡要但明確的說明,對於這些內容的掌握,將有助理解接下來幾週更為深入的內容。



在第二章的討論裡,育兆老師先是說明了「詮釋學」(Hermeneutik/Hermeneutics) 一詞的詞源意義,與希臘神話中奧林帕斯十二主神之一的Hermes有關。Hermes是神界與人界間的信使,負責傳達及解釋眾神的指令,由此引申而來的「詮釋學」雖然概指一門關於理解以及文本解釋的理論,但這門學問在歷史發展的過程中,實有其不同的時代側重,惟關注的重點,始終不離文學與神學兩大面向。關於此,德國神學家Gerhard Ebeling就指出了古代「詮釋」的三個基本意義向度,其分別是:「說出」(aussagen/to say)、「說明」(auslegen/to exolain)以及「翻譯」(übersetzen/to translate),三者面對的詮釋對象、進行的詮釋者以及產生的作用各不相同,對此,育兆老師且做了詳細的簡報,先是各自梳理,繼之加以對比,藉以說明彼此之間的關係。


古希臘神話中的Hermes――詮釋的「表達」(to express)、「斷言」(to assert)、「說出」的意義方向,與Hermes的「宣佈」(announcing)職責有關,如使者、祭司傳達神言。


在同一階段的討論中,育兆老師拋出不同的議題,促使大家藉由討論而深入理解上述概念。舉例來說,育兆老師提及了「說出的語言」和「書寫的語言」之間的不同,並說明柏拉圖認為前者較後者更能生動豐富地表達人的思想意識,所以對前者的評價更高於後者。對此,學員們深感興趣,一方面深入地追問原由,另一方面,也嘗試用自己的生活實例來理解這兩者的區別以及柏拉圖的觀點。又比如育兆老師提到「前理解」與「詮釋的循環」時,學員舉了一個很有意思的例子:就像我們先學會了加法,接下來便能擴展到乘法、以至於平方。此外,當育兆老師提到「語言將形塑我們的世界觀和知覺」時,學員也舉了品酒的例子,說明由於缺乏與西方世界同樣的生活環境,以致無法藉由同樣的語言去感受及表述相應的對象。


第三章的討論重點進展到詮釋學的六個現代定義。事實上,這六個現代定義也可被視之為詮釋學在現代發展的六個側重領域,其分別是:聖經詮釋的理論、一切語文學的方法論、一切語言理解的科學、人文科學的方法論基礎、實存與實存論理解的現象學以及回憶與破除偶像的詮釋學體系,Palmer在本書中提及的幾位哲學家,便是這幾個領域中值得關注的代表者。育兆老師循著章節脈絡向大家概述了幾位哲學家的思想,這包括了:F. E. D. Schleiermacher,Wilhelm Dilthey,Paul Ricoeur以及Martin Heidegger,與此相關,也說明了Sigmund Freud的心理學理論對整個詮釋學發展的影響。這個過程中,學員也提出諸多饒富意義的問題,比方說:我們真能確定自身所理解的內容確實是對話者的視域嗎?詮釋學在不同時期中提出的願景後來都如願達成了嗎?詮釋學真能為我們的相互理解提供一套放諸四海皆準的規則嗎?這些問題或許無法在短短三個小時內得到全面的解答,但如同Gadamer認為的「提問預示解答的方向」,相信接下來五週的課程將使答案的輪廓愈趨明確。


希臘著名的德爾菲神諭——神諭的隱密消息既表達出某種東西,也說明了之前未被說明的情境(situation),那些消息用口語表述出該情境的意義


#詮釋學的歷史發展 #三種古代意義 #六個現代意義